第八十四章 你教我吧,岑安-《燃灯宝抄》

  胭脂头油,香粉珠钗首饰也没落下。

  岑安看了直皱眉,她拦下要给她买檀木梳的公孙秉,语调平缓,“够了。”

  她认真提醒公孙秉,“你回去之后是贵公子,而我,还要赚钱。所以,公子,请你别再花我的钱了。”

  岑安吃过没钱的苦楚,公孙秉若是买日常所需她还能忍一忍,这些东西……只能说她是拳头硬了又硬。

  “钱花了可以再赚嘛,好岑安,等到了家我再还你,我给你写欠条吧。”

  岑安嘴角抽抽,她提出一个致命的问题:“你,会写字吗?”

  公孙秉:……

  那对夫妇恨不得把他养死在大漠里,哪里会让他识字?他能现在说话不粗俗都是骨子里的教养好了。

  但公孙秉有个好处是,他知道自己有短处便努力将那个短处消磨掉。

  “那你教我啊。”

  他摇晃着岑安的手,“你教我吧。”

  赏金猎人女杀手冷冷撇下他的手,“不教。”

  不是不教,而是她也只能算是认识几个字不至于被人诓骗,若是要让她教人读书识字是万万做不到的。

  原本这件事只是个不起眼的小插曲。

  但岑安晚上却睡不着了。

  这样一个大字不识的人回公孙家,岂不是会被人随意诓骗?

  她翻身坐起来。

  在地上打地铺的公孙秉立刻握匕首起身,警惕问岑安:“怎么了?他们追来了?”

  岑安摇头,“你要有事了,公孙秉。”

  “我怎么了?”

  公孙秉看岑安的神色莫名有些紧张。

  “明日我去给你请个教书先生,你在家里好好识字念书,我们暂时不走了。”

  公孙秉愣住,手里的匕首滑落。

  “为……为什么?”

  “因为我不想我拼死拼活带回去的人因为不识字被人轻易构陷死掉!”

  岑安咬牙,眼神冷硬,“你必须给我好好念书。”

  公孙秉启唇欲说什么。

  岑安打断他,“我们现在距离被伏击的地方只有几里路,他们到现在都没找过来必然不会来此处了。公孙秉,你安安心心念书,我给你几个月的时间蜕变。”

  “这是不是你做得最长的一单生意?”

  公孙秉静静看着她片刻后笑着问。

  她身后是窗,月光隐隐自窗外照进来,连发丝都泛着光。

  这也成了十五岁的少年眼中的光亮。

  岑安意味深长道:“公孙秉,你别轻易死在他们手里。”

  说完岑安睡下。

  公孙秉却一夜未眠。

  他只想着蛮横的去抢去杀,但岑安会为他想一条可以走得更长远的路。

  第二天岑安花了重金聘请了城中的一位老先生上门为公孙秉讲课。

  左邻右舍听闻这件事都以为这对小夫妻是来此处备考的,又看夫妻俩长得甚是俊俏,再看小夫郎读书甚是刻苦,都觉得他有望考取功名。

  是以,纷纷前来搭关系,送鸡蛋果子蔬菜的人不绝。

  岑安一人独来独往惯了,第一次和这么热情的邻居打交道最开始是茫然无措的,后来公孙秉将她拉到身后,一个一个的谢过。

  在他摆放东西的时候又同岑安说相处之道。

  岑安托腮,她只想让公孙秉念书识字可没想过自己还要吃点交际的苦头。

  岑安自此能不出门就不出门。

  公孙秉和先生在书房里念书时她就在院子里的蔷薇架下躺着,或是看看花,或是闭上眼小憩,再不然就是看看天际的闲云。

  偶然有苍蝇虫子之类的,都被悄无声息的用叶子钉死。

  岑安不知,公孙秉有时候会抬头往外看她。

  即便是看不到脸,只看到她披散的青丝也能令笑意攀上他的唇角。

  小院里的月季花开花落三次时月季便不怎么开花了,岑安原本算着日子看花开,没等到有些失望。

  公孙秉晚上拿了花锄往月季根部埋了两条鱼。

  似知道岑安在偷看,公孙秉回头对她道:“花吃肉便长得好了。”

  跟公孙秉相处近五个月,从沙漠里走出来的少年长高了一些,也白了一些。

  经历了数次生死危机,他身上气质沉稳,似能遇泰山崩也会面不改色。

  岑安被他看得脸悄然一红,她一边放下窗户一边道:“知道了,明日也给你买肉吃。”

  两人的厨艺都很好,一个单纯是喜欢做吃的,一个是被夫妻俩揍出来的。

  早膳、午膳都是岑安做,完善基本都是公孙秉和她一起做。

  从开始的交流武功心法变成了做菜的心得,公孙秉异想天开说要与岑安写一本菜谱。

  岑安面无表情把五花肉放进锅里。

  “你还是先把书念好吧,快要到冬天了。”

  他们也快要走了。

  岑安不可能一直在这里陪着公孙秉扮演假夫妻。

  这单生意,终究会迎来交差的时候。

  入了冬,公孙秉给人抄书写情诗赚了一些银子。

  得了钱,他在老梨树下给岑安买了热乎乎的碳烤栗子往家里赶。

  怕栗子凉掉了,他还特意揣在怀里。

  隔着棉衣,栗子暖呼呼的。

  远远的,公孙秉看到岑安站在门口等他。

  身后是还冒着炊烟的厨房。

  这一瞬间,公孙秉没出息的想,就留在这里吧,在这个小城里和岑安过一辈子也很好。

  他不回公孙家了。

  但只是一瞬,他会想起岑安染血的衣衫,被刺穿的肩胛骨,以及打得几乎握不住剑的手又将这个想法狠狠压下。

  眼角微微有些湿润,他狠狠压下心里的酸楚。

  他跟先生读书,知道这世上珍贵的东西往往不是那么容易得的。

  他快步走到岑安面前,把栗子拿出来,给她趁着热气剥开递到她唇边。

  岑安在这里都上了妆。

  唇上的胭脂是他为她选的海棠红。

  颜色是极漂亮的,将岑安衬得像是春雪中的海棠仙子。

  明媚热烈,偏偏又因为她的贞静的性子而多几分柔顺。

  岑安犹豫片刻,张开唇吃下栗子。

  柔软的唇和被烫得有些发烫的手指相触,岑安忍不住提醒:“回去吧,把栗子放下,太烫了。”

  公孙秉却可疑的红了耳朵尖儿。

  方才手指上的柔软触感令他心神一漾,手指似更为贪恋这份温软想要更深的触碰。

  但他念的书,懂的道理告诉他不可以。

  对于喜欢的人,要尊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