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51章 你觉得好笑?-《让你相亲,没让你把相亲对象拷了》

  标题几个字,差点把他手机摔了。

  《夜鬼入室杀人案》?

  ……你管这叫案子?你家鬼是去物业交电费吗?

  “真有鬼。”王宇脸沉得能滴水。

  但他说的“鬼”,不一定是那个“鬼”。

  庄岩眉毛一挑,手指一划,点开卷宗。

  五分钟,他手僵在半空,喉咙咕咚咽了口唾沫。

  心里就一个念头:卧槽……这世界真他妈有鬼!

  啥案子能让见惯死人的庄岩浑身发麻?

  三月前,m市一小区,独居女业主死了。

  死得那叫一个离谱。

  全身血没了一滴,像被抽干的血袋。

  身上全是被猛兽撕扯的痕迹,皮肉翻卷,胳膊大腿上缺了大块肉。

  最瘆人的是——眼珠子、耳朵、鼻子、舌头,连同那些被咬掉的肉,全没了。

  找不到一丁点。

  惨?那都是次要的。

  关键是:监控拍不到任何人进出。

  法医推定的死亡时间段,监控里空空如也,连只猫都没进去过。

  正常人早该觉得是凶手技术高,隐蔽强,庄岩干这行十几年,这种案子见得多了。

  可问题就在这儿——

  案发当晚,有个住户起夜,溜达到客厅喝水,抬头往对面楼一瞟。

  然后他直接吓尿了。

  对面那户窗户,飞出个东西。

  不是飘,是飞。

  翅膀扇得呼呼响,黑乎乎一大坨,嗖一下窜上天,眨眼不见。

  那人吓得腿软,蹲地上抖了一宿,第二天还觉得自己眼花,怕被当精神病,没报。

  结果第二天,警车一辆接一辆,整栋楼封了。

  他才知道——对面那户,死人了。

  就是他看见“飞的东西”出来的那一家。

  他当场崩溃,连夜报警。

  他描述那玩意儿:像只蝙蝠,但大得不像话。

  比成年人还壮一圈,翅膀一展,整片夜空都被挡住。

  夜黑,看不清细节,只能瞧见黑影翻腾,飞得贼快。

  你说这是啥?

  最大飞禽是安第斯神鹫,翼展三米?那也顶多比人长,哪有比人还胖的?

  这玩意儿不是鸟,是怪!

  不信?那好,三天前,又来一桩。

  同样城市,同样独居女,死法一模一样。

  这次不是人看见的。

  是监控拍下来的。

  物业为了防高空抛物,每栋楼都装了摄像头。

  画质差,夜里模糊,可那黑影……清清楚楚,飞进去了,飞出来了。

  人能撒谎,摄像头能集体造假?

  两桩命案,本不至于惊动国安。

  但太邪门了,省厅压不住,直接捅到了中央。

  王宇带人来查,三天,线索全断。

  唯一能抓住的,是死者伤口残留的痕迹——像是被某种大型肉食动物啃咬过。

  血没了,肉没了,八成是被吃掉了。

  庄岩看完,脑壳嗡嗡的,像被人用锤子怼了三下。

  动物干的?

  你当城市是丛林啊?

  哪个物种敢在人口密集区这么搞?还飞?还吸血?还吃肉?

  体型比人还大,晚上出来作案,专挑独居女人,手段血腥到变态……

  他脑子里唰地冒出一个画面——

  电影里的吸血鬼。

  他张了张嘴,想骂句“你们拍科幻片呢?”,但发现喉咙发干,词都卡住。

  “拍电影呢?”他扭头,声音有点哑。

  王宇嘴角一抽:“你觉得好笑?”

  “不好笑。”庄岩扯了扯嘴角,“但比笑话还离谱。”

  国安都束手无策了,找他来干嘛?

  他一个老实巴交的穿越者,只会开个挂,哪懂破这种案子?

  ——除非……

  【叮,案件触发成功。】

  【警神案件签到开启。】

  【请问宿主是否签到?】

  庄岩:……

  你这系统是不是刚从天桥下跳槽来的?还搞这种互动剧情?

  你搁这儿演单口相声呢?

  这种案子能破?

  能!

  他眼睛瞬间亮了。

  只要系统蹦出来,案子就能破。

  时限一出,奖励就来。

  “签!”

  【叮,签到成功!】

  【奖励:拆弹专家技能解锁!】

  【任务:侦破“夜鬼入室杀人案”!】

  【时限:二十天。】

  【如期完成,追加奖励:蟒蛇之感。】

  【如果任务没在时限内完成,系统能力立马收回!】

  【倒计时启动——】

  庄岩脸一下白了。

  二十天?!二十天!

  他过去办的案子,十天能结案都算烧高香了!

  拖得越久,麻烦越大,危险就越狠,越特么邪门。

  搞不好还藏着见鬼的连环案,或者比鬼还难缠的凶手。

  他脑子里塞满了系统刚灌的“拆弹专家”资料——什么引线颜色、定时装置、热感器……

  可这些,他一句都没听进去。

  心脏跟擂鼓似的,咚咚咚砸着胸口。

  死过一回的人,最知道命有多金贵。

  没七成把握,他绝不会去赌。

  可这次……

  他使劲晃了晃脑袋,强迫自己别胡思乱想。

  兴许是自己吓自己呢?

  ……

  停尸间里,冷气开得足,两具尸体静静躺着。

  第一个,女的。

  范慧佳,25岁,外省来的,公司文员,身材好,脸也耐看。

  房子是自己攒钱买的,没啥背景,感情也挺正常。

  三个月前被男朋友发现死在屋里,报案的。

  国安查过,男朋友清清白白,没问题。

  庄岩盯着那具尸体,心里直发毛。

  死者下半身……有被强行侵犯的痕迹,不止一次。

  他嘴角一扯,冷笑了一声。

  动物会干这种事?

  开什么玩笑。

  真要有那种畜生,早就上新闻了。

  老鹰?老虎?狼?

  它们能懂什么叫“性”?

  除了人,谁还能干出这种事?

  国安的结论,他信。

  可往上一看——

  胸口!

  整个胸腔被撕开了!

  内脏流了一地,像被什么野兽从里往外扒过。

  撕咬?

  人类干的?

  咬合力?顶多40公斤,跟嚼猪肉似的。

  可这哪是咬?这是把人当生肉啃啊!

  你拿牙咬一口猪腿试试?咬五分钟你下巴都能错位。

  再说,伤口边缘太乱了,没有牙齿印,也没唾液残留。

  不像人干的。

  那动物?

  没毛发,没爪印,没皮屑,什么痕迹都没有。

  压根没法对上任何已知物种。

  尸体胸口,肉烂得跟搅烂的肉酱一样,肋骨一根根露着,碎肉渣还粘在骨头缝里。

  再往上——

  脸没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