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60章 隐藏得并不深-《大庆:娶范妹妹,解锁盖世绝学》

  京城中的显要人物,遇见他,皆需恭敬地唤一声“叶大人”。

  尽管他仅是从四品的小官,

  但因蒙受皇恩,

  亦能借此威风一把。

  这便是权力的魔力。

  沈万三与沈金伴于叶轩左右。

  沈万三身着华丽绸缎,体态丰腴,面容慈祥,眼中偶尔闪过商人特有的机敏。

  他正协助叶轩款待宾客。

  凭借其在商界练就的八面玲珑,沈万三将宾客们照顾得无微不至,

  为叶轩省去不少应酬之扰,令他轻松不少。

  宾客皆为官场中人,

  沈万三能感受到他们对商人身份的轻视。

  然而,因他是叶轩的岳父,

  这些人转而变得谄媚异常。

  “原来沈先生乃江南首富,真是令人钦佩。”

  “能将生意做到如此规模,实属不易。”

  “听说沈先生也涉足航海贸易了?”

  “航海贸易可是块大肥肉啊。”

  “若有需要,尽管开口,我们定当全力相助。”

  ......

  沈万三微笑回应,“多谢各位大人。”

  他心里却打着小算盘,真有难题,他定会找女婿帮忙,女婿毕竟可靠,若求助于他人,谁知道对方心里打的什么如意算盘,会不会背后捅刀。

  多年商场摸爬滚打,他深知人心叵测。

  至于宾客之言,除了奉承,其余他皆不放在心上。

  宾客们对商人的厌恶,隐藏得并不深,

  沈万三一眼便能看穿。

  他能揣测到对方心中的想法,

  无非是认为自己运气好,才能将女儿嫁给叶轩,成为叶轩的岳父。

  沈万三心知肚明,却不点破。

  沈万三之子沈金亦在旁协助叶轩应酬。

  一群官员簇拥着他,

  竞相拍其马屁。

  沈金先生果然风度翩翩,相貌堂堂,未知是否已成家?吾有一妹,尚待嫁闺中。

  “沈金先生,吾家有一女……”

  ……

  众人争相欲将女子许配给沈金。

  并连连恭维沈金。

  他们皆欲借沈金之力,与叶轩拉上关系,从而得以提升地位。

  沈金被众人的吹捧捧得有些忘乎所以,内心也蠢蠢欲动。

  他素来将女子视为玩物,如今众人主动为其送上门来,他自然没有拒绝的理由。

  正当沈金欲点头答应之际,沈万三出现。

  “金儿已有正妻。”

  “妾室亦不少。”

  “不久前,他又纳了几房妾。”

  “这小子极为花心。”

  “所以我让他暂且收敛些。”

  “娶妻纳妾之事,暂且搁置。”

  一听沈金如此花心,那些官员立刻散去。

  他们想与叶轩结交无误,但沈金行为太过 ** 。

  且他们都是身份显赫之人,若与沈金结亲,实在是个累赘,还不如直接找叶轩联姻。

  加之沈金仅为商人,他们若嫁女或姐妹,必为正妻。

  为妾?

  那简直是对他们女儿、姐妹及自己的侮辱,他们自然不愿。

  沈金愕然:怎都走了?

  沈万三不悦地低声警告:“别乱来!我们沈家虽有女婿相助,但你若胡作非为,为父也救不了你!”

  经沈万三一番斥责,沈金略感清醒。

  他顿时领悟那些人的真正意图,不过是想借他讨好叶轩。

  “是,孩儿明白了。”

  沈万三见他清醒,又叮嘱了几句,让他安守本分,勿再胡闹,随后便去招待宾客。

  沈金目睹官员们纷纷讨好沈万三与叶轩,心中感慨万千。

  回想妹妹嫁予叶轩之初,他满心不悦,认为叶轩配不上自家。毕竟,商人地位卑微,纵使他们沈家富可敌国,也难及一个小小七品官的尊贵。而今,叶轩深得圣眷,地位显赫,连皇长孙、太子及朝中重臣都对他礼遇有加,反倒是沈家高攀不起叶轩了。

  接着,抓周礼开始。叶轩之子叶荣坐于铺有红毯的空地上,四周散布着笔墨纸砚、金元宝、算盘、食盒、将军头盔、厨具及书籍等物。众人围聚,好奇地注视着叶荣的一举一动。

  “儿子,挑个你喜欢的。”叶轩向叶荣喊道。

  叶荣懵懂抬头,眼神清澈而迷惘。

  “孙儿,抓书或头盔!”沈万三亦加入呼喊。

  旁观者低声议论,猜测叶荣的选择。

  “你觉得他会拿啥?”

  “可能是书吧,叶大人可是科举出身。”

  “沈家经商,我觉得算盘可能性大。”

  众人满怀期待。

  最终,叶荣伸手抓起了金元宝,欲往嘴里送。叶轩连忙制止,笑称此物不可食。望着叶荣手中的元宝,叶轩心中暗喜,预感到这孩子将来定享富贵。

  ......

  第287章,朱雄英言:“是金元宝,这孩子将来定能大富大贵,钱财无忧。他爷爷沈万三本就是江南首富,他生来便含金匙,其父叶轩又是皇上红人,若无意外,叶小公子一生富贵,衣食无愁。”

  谈及权势,自是毋庸置疑。

  “人各有命,我生来一无所有,全凭自身奋斗。反观叶小公子,天生富贵,权势显赫。”

  旁观者窃窃私语,目光聚焦于叶荣婴儿肥的小脸上,满是钦羡。

  人生来便不平等,有人含着金钥匙出生,财富无忧,纵情挥霍亦无碍;而有人,却为基本温饱挣扎。

  沈万三面露惋惜,心中念及金元宝,更感权势之缺。他渴盼孙子未来能位极人臣,稳固沈家地位,却只得到财富之增。

  “罢了,富贵一生亦算美满。”

  宴毕,宾客陆续离去,仅余数人。

  其中,朱雄英等皇孙尤在。

  他们难得出宫,自然不愿速归。

  众皇孙围坐于抓周时的红毯上,逗弄着叶荣婴儿,旁有毛骧、奶娘及仆人看护,以防不测。

  “小荣,过来。”

  “到我这里来。”

  朱雄英拍手呼唤,吸引着叶荣的注意。

  其他皇孙亦纷纷效仿,拍手吸引他。

  “来我这儿。”

  “快来。”

  掌声连连。

  叶荣婴儿大眼清澈却迷茫,口水涟涟地望着这群“巨人”。

  最终,他爬向了朱雄英。

  “太好了!我赢了!”

  朱雄英蹲下身,紧紧抱住叶荣,喜悦之情溢于言表。叶荣则用小手糊了朱雄英一身口水,那昂贵的皇长孙服饰,瞬间沾上了婴儿的痕迹。

  朱雄英浑然未觉。

  其他皇孙面露失望之色。

  “输了……”

  叶轩沉默。

  这些小家伙究竟在比试什么?

  这有什么好比的呢?

  真是令人费解。

  这群皇孙对刚满百日的叶荣展现出极大的兴趣,尽管他们自己也大不了多少,却不停地逗弄着这个奶娃娃。

  “知道吗?我可厉害了。”

  “将来我要做藩王。”

  “所以,你做我的小跟班吧。”

  “以后我保护你。”

  朱高煦拍着胸脯保证,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。

  但他对着一个百日大的婴儿说这些,婴儿连话都不会讲,思考能力几乎为零,自然不会回应,反而弄了他一脸口水。

  “他是我的跟班!”

  “我也要收他做跟班!”

  这些小皇孙争吵起来,都想把这个百日大的婴儿收为小弟。

  然而,当事人却直接向奶妈爬去,完全不理会因他而起的争执。

  “咳咳,皇孙殿下们。”

  “宴会已经结束了。”

  “我们该回宫了。”

  毛骧轻声提醒。

  “这么快!?”

  “我不要。”

  “我们还没玩够呢!”

  “我还想再玩会儿。”

  小皇孙们瞪大眼睛,浑身散发着不满的气息。

  他们刚来不久,就要走?

  自然不甘心。

  毛骧很无奈,皇孙们不愿走,他也没办法。

  叶轩当然明白这些小家伙的心思,无非是想在这里蹭吃蹭喝蹭玩。

  毕竟他这里的美食独一无二,外面找不到。

  而且还有好看的书和有趣的故事。

  “既然皇孙们还想留下,那就让他们多待会儿吧。”

  叶轩开口。

  得到叶轩的许可,毛骧只好停止劝说。

  叶轩望着这群小家伙。

  “你们想吃什么?”

  宴席上,醉仙楼与集贤楼大厨的手艺并未引起小团子们的兴趣,他们浅尝辄止。叶轩见状,随口一问。

  小团子们的眼中立刻闪烁起光芒。

  “老师,只要是您让准备的,我们都想吃!”

  “老师,我想吃火锅,特别是毛肚!”

  “……”

  他们围在叶轩身边,叽叽喳喳,如同麻雀闹春。

  叶轩苦笑,做了个暂停的手势。

  “好吧,那我让厨房给你们准备汉堡和炸薯条。”

  皇孙们一脸疑惑:

  “汉堡是什么?”

  “炸薯条呢?”

  “好吃吗?”

  “傻孩子,老师准备的肯定好吃啊。”

  最后一句让叶轩心中一动,想拿仰望星空派捉弄他们一下,让他们见识下“世态炎凉”。但转念一想,那诡异的造型可能会给他们留下心理阴影,便打消了念头。

  “哇!”

  “这就是炸薯条?”

  “好脆!”

  “外皮酥脆,内里绵软,还有一丝甘甜。”

  “汉堡也超赞!”

  “像两个烧饼夹着东西。”

  “饼皮好软,不可思议,像包子一样。”

  “番茄甜甜的,美味极了!”

  “里面的肉汁水丰富,太好吃了!”

  ……

  小团子们吃得津津有味,赞不绝口。

  这是叶轩改良的中式汉堡,酱料虽无法完全复制,但替代品也调制得香气扑鼻。孩子们天生喜爱这种快餐,汉堡和炸薯条迅速成为了他们的新宠。

  汉堡源自十九世纪中叶的汉斯猫国,当地人喜爱将牛排捣碎塑形,初为牛肉饼,后随移民至漂亮国,经改良夹于两片小面包中,得名汉堡。

  至于炸薯条,其起源众说纷纭,第五共和国与比利时各有主张,但文献记载始于十七世纪末,十八世纪中期渐趋流行。然而,叶轩现制作出汉堡与薯条,早于这些说法数百年,自信宣称此乃大明之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