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0章 陆铮的小心思-《七零:你抢我男人,我夺你锦鲤偷养糙汉》

  村东头广场上。

  趁着野猪才刚咽气,血液还没凝固,陆铮一手揪着猪脑袋,一手握着杀猪刀,手起刀落的给猪放血。

  俗话说,猪的浑身都是宝,猪血也是个好东西,用大盆接上后,撒一点食盐,再加一点井里的凉水,就会凝结成块。

  沈老四蹲在接猪血的大盆边,有些心不在焉。

  “小妹,你帮我看着,待会记得撒盐加水,我有事离开一下。”

  他说着就站起身,火急火燎地想要朝小树林里跑。

  他没有忘记,树林里还躺着一个人,正等着他去“收拾”。

  刚才那一闷棍,他几乎使出了吃奶的劲,那人一时半会不可能清醒,这会儿肯定还在树林子里。

  这也是为什么,他并不着急将人绑着,而是先过来送野猪。

  眼下,他也不敢再耽搁,毕竟林子里有野兽,周围还有染血的陷阱,万一那血气将其他野兽召来,可就麻烦了……

  见四哥心急火燎的,她大概猜到了四哥要去干嘛。

  “四哥,我跟你一起!”沈佳期不放心他独自一人,万一那人还有同伙呢?

  “你个姑娘家家的,跟我去干啥,你就在这儿接猪血。”老四握紧着兜里的小刀,待会到了林子里,他有的是手段,让那人说出幕后主使。

  这些手段太过残酷,他不想吓到小妹,更不想自己在她心中的好形象被颠覆、破灭。

  正要拒绝,沈佳期就麻溜地抓起了麻绳和柴刀:“废什么话,我和你一起。”

  说完,她扭头朝陆铮开口:“陆铮,我和四哥有事要处理,待会你帮我留一条里脊肉吧。”

  陆铮沉默地点了下头,心中有些不解。

  这年头,大家都想要尝点油水,猪五花和大肥肉是最抢手的,沈佳期拥有优先选择权,却挑了个没什么人抢的里脊肉……

  里脊肉全是瘦肉,肉质也比较柴,拿回去炒菜不嫌硌牙吗?

  不止是他,大家听到沈佳期的话,都露出些许嘲笑的神色。

  果然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“大小姐”,连猪身上哪个部门好吃都弄不明白。

  沈佳期哪里是不懂,分明就是……最近油水太多,吃得太油腻,想要换换口味了。

  正好,家里做了黄豆酱,明天她可以给大家露一手,做个咸甜口的京酱肉丝,保准香得全家人都舔手指头。

  交代完了分肉的大事,沈佳期拉着四哥就快步离开了。

  俩人脚步匆匆,走到了刚才的位置,却发现人已经不见,地上留有一片被压倒和拖拽的痕迹。

  “可恶,居然让他逃了!”老四气得一脚踹向了杂草。

  沈佳期盯着那长长的拖痕,一路往山下延伸而去:“看来,是他的同伙把人救走了。”

  她问四哥有没有看清那人是谁?

  老四颓败地摇摇头:“没来得看清脸……”

  还真是可惜了!

  沈佳期正想着,突然发现杂草中,有个闪闪发光的红色物件。

  她赶紧拨开了杂草,

  这应该是拖拽的过程中,不小心遗落的。

  “四哥你看,这很可能是那人的名字,或者是他同伙的。”

  “刚字……”老四接过徽章,仔细琢磨起来。

  村子里名字带刚的可不少,但都是本本分分的庄稼汉。

  不过,倒是有个邻村的刘刚总来大兴村里转悠。

  这个刘刚整天不务正业,跟着程三毛到处鬼混。

  程三毛是叶昭昭的亲表哥。

  而叶昭昭又刚在他家小妹手里栽了跟头。

  老四越想越觉得可疑,这件事,很有可能就是叶昭昭找程三毛他们来跟踪小妹的。

  确定了怀疑对象,老四的手指一根一根地收拢,死死攥着那枚徽章。

  “小妹,我大概知道是谁了……”老四说出了自己的猜想。

  沈佳期也觉得很有道理,毕竟……谁会吃饱了没事做,偷偷跟着他们。

  “这个叶昭昭,还真是不死心啊……”

  老四冷笑一声,吃人的眼里泛着火花:“敢惹我家小妹,他们死定了……”

  四哥阴郁的神色好可怕!

  这还是她认识的四哥吗?

  书中提过一笔,四哥的身体里,似乎住着两个灵魂。

  他平日里阳光正直、聪慧过人,一旦事关小妹,他内心的阴暗便会疯狂生长,逐渐吞噬掉理智……

  这也是她最担心的事。

  四哥明明是个大好青年,却被狗作者强行写成人格分裂、手段狠辣的炮灰。

  就如果她没记错,下个月就是工农兵大学的选拔,四哥绝不能因为他们,断送了大好前程。

  “四哥,你先别冲动,俗话说捉贼捉赃,光凭这个徽章,我们奈何不了他们……”

  “难道就这么算了吗?”老四想想都憋屈。

  “当然不可能!”沈佳期眼眸微眯:“眼下,敌在明我们在暗,他们一计不成定会再生一计,不如等着鱼儿上钩,抓他们个现行!”

  老四打了个激灵,默默地看着自家小妹。

  小妹今年才十八岁,还是个孩子,怎么比他还老谋深算?

  不过……小妹这番话,倒是提醒了他,与其私里下较量、落人口舌,不如等他们再次出手,来个人赃并获!

  “可是……这样你岂不是有危险?”

  沈佳期拍了拍袖子里的袖箭:“四哥,你还是先担心担心他们吧……”

  她和四哥回去时,猪肉已经分得差不多了。

  广场上,只剩下零零散散的几个人。

  她的哥哥们正忙着冲洗地面,打扫广场。

  今晚上,沈家分到了一条最嫩的里脊肉,还分了一整只猪后腿。

  陆铮则要了另一条猪后腿,外加一条肥瘦相间的五花肉。

  猪下水按照约定,全都留给了陆家和沈家,每家再额外分得一块猪血。

  可谓是大丰收。

  村里每家每户都领到了猪肉,感谢的话不知说了多少。

  对沈佳期的印象,也从一无是处的草包,变成了打野猪的女英雄。

  陆铮擦拭着手里的刀,耳边全是大队长呱噪的声音。

  “陆老三,还得是你啊……下刀又稳又准,每块肉上称之后,相差都不过两克,这刀法,简直神了啊……”

  “这次,你们给村里立了大功,明天我就让人写个简报帖在公告栏上……”

  陆铮的手顿了顿:“主要是沈佳期的功劳。”

  “对对,这个沈丫头……平日里不让人省心,没想到关键时刻,还挺靠得住的。

  正好,县里的宣传部门,最近让我们上报妇女骨干的事,我明天就把沈丫头的光荣事迹上报过去。”

  陆铮满意地勾了勾唇,提醒道:“袖箭的事不能提。”

  “啊对对对,当然不能提……”

  秦明是个聪明人,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,心里门儿清。

  忙完这一切,大家都各回各家。

  叶长河分到了一块梅子肉,还有一根猪尾巴,乐呵呵地走进了院里。

  看到猪肉,叶昭昭眼睛都亮了:“爹,这是……”

  叶长河舔了舔嘴唇:“今晚,沈丫头、沈老四和陆铮上山抓了一头野猪,全村都在分肉呢……”

  野猪?!

  叶昭昭突然愣住,后山怎么可能有野猪,难道……她的血真把深山的野兽引出来了?

  想到她挖的陷阱,里面肯定也抓到了猎物,叶昭昭撒丫子就往门外跑去。

  借着月光,她一口气跑到了坑边。

  当看到眼前的陷阱,她脸色忽变,吓得连连后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