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00章 《着作权法》终于来了-《重生1977,娶了女儿国国王》

  “当圣火第一次点燃,是希望在跟随。

  当终点已不再永久,是心灵在体会。”

  “阿宁,我发现我这两句唱的越来越好了。”

  朱琳唱的,就是即将在三个月后,在京城举办的亚运会开幕式上的主题歌。

  这段时间,朱琳一直在反复练习。

  俩人来到了意大利的科莫湖畔,在度假的时候,朱琳早晚仍然是在不断的练习。

  9月22日至10月7日,在内地京城,将举办第11届亚运会。这是国内首次承办综合性国际体育大赛。

  这首歌就是前世90年代末创作的那首《超越梦想》,当时那首歌是奥运会的申办歌曲。

  季宇宁把这首歌曲提前拿出来,作为1990年亚运会的开幕式主题歌。

  届时,他将和朱琳两人共同在现场演唱。

  他觉得这首歌实际上写的非常好,只是仅仅作为奥运会的申办歌曲,有点儿可惜了。

  另外这首歌后来好像也是作为体育频道的频道标题曲一直播出。

  所以这首歌前世是很有代表性的一首体育歌曲。

  “嗯,阿琳,你本来的声音特点,就是特别清澈,我记得七几年的那个时候,你唱歌,还自带一种甜美和柔和。

  但那个时候,你的声音还是有些单薄,用当时金老师的话来说,就是你的声带天赋不是特别突出。

  不过这些年,你也算是一直坚持练声,你这个算是学院派的练声,很科学的。

  现在声音是越来越好了,我甚至觉得,你好像音高还提高了一些。”

  对于认真的老婆,季宇宁狠狠的夸了一通。

  “哎呀,可惜就这两句。”

  这首歌,女声部分演唱的,就是主歌两段的前两句,剩下的,都是男声演唱的。

  他老婆说这话的时候嘴角上翘,还有些小得意。

  小季同志感觉,此时的朱琳同志,很有点儿凡尔赛了。

  “老婆,就这两句,国内不知道有多少人想唱呢。

  这两句,是整首歌的最主要的部分,后面包括副歌,可都是你老公我在唱。

  上次洛杉矶奥运会的开幕式上,咱们俩儿唱那个《手拉手》,那首《hand in hand》,老婆你也是就两句。”

  季宇宁还是怕他老婆唱多了累着。

  “对了,阿宁,现在据说京城每天满大街都是在播那首《亚洲雄风》。”

  这首《亚洲雄风》也是小季同志创作的,这首歌前世就是亚运会开幕式的主题歌,不过这一世却是亚运会的宣传歌曲。

  他觉得这首歌,词虽然也不错,但是却比不上那首《超越梦想》。《超越梦想》这首歌更有意义,非常符合国内第1次办亚运会的这个情况,是国内第1次点燃圣火,举办国际大型综合性运动会。

  另外,《亚洲雄风》这首歌,女声歌手的嗓音要求是比较高亢,跟朱琳的特点不符,所以这首歌就pass掉了。

  “嗯,现在很快亚运会就要开幕了。

  咱们是第1次办亚运会,真是不容易,以后,像亚运会,奥运会,还有那些国际单项体育组织的那些锦标赛或者杯赛,咱们一个一个的,都得办一下,这就叫,跟全世界接轨。

  另外,像世博会那样的大型的国际性活动,我们也得办。”

  “对了,阿琳,国内马上就要出台《着作权法》了,好像就是8月底的那个会议上,就要通过这个法律。

  这个《着作权法》可真是不容易,我记得差不多10年前就已经有起草《着作权法》的小组了,结果一直拖到现在。

  据说当时就是那些图书进出口公司的人从中作梗,夸大损失。

  这才一直推迟到90年代初,国内才开始有《着作权法》。”

  前世,《着作权法》就是在今年的9月7日正式通过的,具体施行日期,是在1991年的6月1日。

  对于季宇宁这位文抄者来说,今年的夏天非常有意义。因为内地的《着作权法》终于来了。

  “这下好了,这么些年,那么多人翻唱我的歌,根本就不管不顾的。

  像那首《月光下的凤尾竹》,我当时登在那个《人民音乐》杂志上,就已经声明,这是给我爱人写的,其他人勿唱。

  结果你看看,这些年,不管是十几岁的小姑娘,还是那个70多岁的老太太,都在唱,都在嗲声嗲气的唱那句‘农科站的季宇宁’。

  哎哟,我听了感觉这个别扭啊。

  这些年,我一打喷嚏,就想到,肯定是有人在唱着歌念叨我了。”

  朱琳听了,掩着嘴轻笑不已。而且是越笑越想笑,不知道想起什么了。

  “阿宁啊,那你也不能让所有人都不唱你的歌吧,这么多年了,好多人都一直唱你的歌,那有的人还挺不错的呢。”

  “到时候,我就声明,所有人品不好的,不能唱我的歌。

  人品不好的,就是我看着不顺眼的。

  我的所有的歌,以前都录过磁带,而磁带的封面都有声明,非经本人书面签字许可,不得翻唱。

  如果我没有在首次出磁带的时候,事先声明,那有些人翻唱,他只要支付费用就没问题了,或者他直接向什么着作权协会支付那很少的费用,他就随便唱了,那哪行啊?

  以后,我也不加入这些着作权协会,因为大部分歌都是我写的,凭什么要着作权协会来中间插一杠子啊。

  我自己旗下就有全球性的唱片公司,根本就不需要那些版权协会强行代理。这帮人也就是吃闲饭的。

  所以啊,现在国内很多人都是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翻唱,那就是侵权。

  这个侵权始终存在。

  不仅侵犯我这个作者以及演唱者的权利,还有像麒麟唱片公司旗下的那些歌手的权利,也受到了侵犯,人家是原唱歌手。

  关键的是,国内现在很多唱流行歌曲的人啊,素质人品太差,连税都不交。

  像那个姓那的,那个女的,就专门翻唱别人的歌。

  那个姓那的,据说人品就特别差,不三不四,不伦不类的。除了嗓音条件不错,其他的是一无是处。

  我写的歌,让这帮人唱了,那真是糟蹋了。”

  季宇宁可是知道,虽然到1991年夏天,知识产权的保护法律,国内基本上是完善了。可惜,无论是80年代,还是90年代,国内都是盗版横行,着作权的侵权,随处可见。

  无法可依的时候,是盗版侵权,有法可依的时候,仍然是这样。

  对于小季同志这种将版权视为主要身家的人,那是自然不能忍,即便这些版权的由来是他抄的,那也不行。

  当然对于这些侵权者,他也不是全部都进行一样处理的,他也要区分不同的人。

  比如那个姓那的,这家子有两姐妹,人品可谓拙劣不堪。还有后来那个姓蒋的,这些人品不怎么样的,那他就要刻意针对了,要高调的处理,不留情面。

  而且经法律诉讼之前,他一定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,保证未来的执行。绝不可能说最终胜诉,却是什么也拿不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