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7章 百尸夜行?-《极寒末世:开局一颗小太阳》

  是夜。

  位于蓝星北半球的天海市陷入黑暗,无论哪一片区域,都没了从前的灯火璀璨,只有天地间仿佛无穷无尽的雪花。

  但是有一处例外。

  游龙花园。

  叶逢时为了给无聊的生活添点乐趣,直接让被动的范围扩大到半个游龙花园。

  为什么是半个?

  剩下半个用来赏雪。

  南方下雪可是千年难遇的奇景,叶逢时不想看个雪还要跑到外面去,原本笼罩整座游龙花园的力场收了一半。

  半个游龙花园再度陷入冰封的状态。

  因而,此刻的游龙花园半是花开半是雪。

  春暖花开与冰天雪地并存。

  曲情她们也被叶逢时的这番骚操作折服,惊叹不已。

  东方悠悠临时又给叶逢时的这一招改了个名字。

  大地复苏调速残血版。

  “你可真是个天才!”

  别墅顶层,露天游泳池前,夏季打扮的曲情正倚着叶逢时,眼波流转,视线落在前方,欣赏着后者的杰作。

  黑夜里,明亮的灯光下奇异的冻雪飘落,白花花一片;隔壁却是绿意盎然缠着姹紫嫣红。

  陈祈雨为了能看到晚上的那种静谧的雪景,给门口的两路灯通了电。

  叶逢时瞧着不远处,萧桃灼跟东方悠悠两个哈士奇一样雪地里撒欢,不由得嘴角高扬。

  在降雪之初,和曲情开门见山后,他就考虑过要来租一套别墅,香车美人。

  没想到香车美人不止一个,别墅也是美人自带的,如果物资储备充足,他感觉可以在这里生活一世……是不可能的。

  在一个地方过一世,生老病死,那岂不是有些无聊。

  尽管叶逢时喜欢摆烂,但内心深处依然向往星辰大海。

  但是现在嘛。

  自然是能躺一会儿是一会。

  他都懒得带姜抚雪出去逛街培养感情了,直接把整间店铺搬了过来。

  不仅如此,他还想过要把整条街购物街都搬到游龙花园里,但被曲情阻止了。

  “怎么说,今晚要不要与我导师共度良宵?”曲情开始发力。

  “额,会不会太快了点?”

  叶逢时想起自己与东方悠悠都有一周左右的铺垫期。

  “哪里快了,你又不是第一天见我导师,从降雪日那天算起,都超过一个月了。而且,你之前偷偷瞒着我在人家基地里神兵天降……反正这事宜早不宜迟,听我的准没错。”

  “6。”

  “6什么,要不现在就把她喊过来,我挑了套很性感的泳衣,让她试试看。”

  “好像有动静,我去瞧瞧。”

  叶逢时话音未落,人已经化作一团火焰直奔西南方向。

  “是吗,我怎么没感知到?”

  曲情有些疑惑,暗道是不是那家伙觉得为时尚早,临时找的借口。

  但是想了想觉得不是。

  她对叶逢时可谓知根知底,羁绊最深的一个。

  别看叶逢时平时无精打采的对什么事都不放在心上,可一旦到了擂台上……满血复活,人如其能力,行走的太阳。

  曲情哪怕有手镯的加持,也只能屈居人下。

  “真有什么?”

  曲情眺望夜空,只能远远看到一颗流星,不由得嘀咕:

  “有空间不用,偏要飞过去,给你能的,还不带上我……”

  这时,东方悠悠悄然离开了雪地,留萧桃灼一个人在外面,自己则裹着白色的浴袍哼着富有情调的歌,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走了上来。

  她先是左顾右盼,但没有看到心上人,于是眨巴眨巴杏眼,疑惑道:

  “他人呢?”

  “说是有什么动静,唰一下飞走了。”曲情回道,还附加了夸张的动作。

  她突然感受到什么,回头看去,下一刻出现在东方悠悠的身前,一把拽开了后者浴袍。

  完美无瑕的身材暴露在曲情的眼前,曲情戏谑开口:

  “哟,红色系带三点式,蕾丝镂空,小浪蹄子眼光不错嘛。”

  “……”

  ……

  叶逢时身为拥有一颗小太阳的男人,当然会飞。

  通过太阳力场抵消蓝星重力就能实现飞行,不过站在地上久了,突然间进入失重状态难免会不适应。

  而且这种以方式飞行还不能做到随心所欲,得时刻把握方向,飞得太快会错过地面上许多有趣的东西。

  所以叶逢时很少会用这种出行方式,一般都是走路,或者用空间旋涡传送。

  不久前,叶逢时从一部古典仙侠剧里看到了一种绝技,神火分身。

  虽说叫分身,但其实是身化神火,然后乱飞就可以了。

  叶逢时试了试。

  感觉还行。

  不知道其中有何奥秘的他第一次就成功复现了电视剧里虚构的绝技。

  因而今天晚上,叶逢时心血来潮。

  身化神火,雪夜起飞!

  太阳真火,说是神火、仙火应该没什么问题,甚至说,他这才是真正的神火。

  只见叶逢时化作一团金红色烈焰在天空翱翔,朝着波动的方向飞去。

  当然,以他的实力,还能做到身化太阳,照彻一方天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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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但是叶逢时觉得这招威力太大了,不适应拿来出行。

  毕竟太阳的光辉,不是冰雪消融那么简单,动辄赤地千里。

  顺其自然就好,试验一下新的技能就好。

  叶逢时身处高空,目光落在下方,能看见很多东西。

  活人自然是没几个的。

  这么冷的天,趁着乌漆嘛黑的夜晚出来,遇上几头冰尸或者巨型变异生物就老实了。

  老实地上路。

  上天堂的上天堂,下地狱的下地狱,今生是个倒霉蛋,来世就不知道是个什么品种了。

  但是,叶逢时还是看到了很多人,死人,现在应该叫冰尸,零零散散地分布在大街小巷,等着倒霉蛋自投罗网。

  他还看到某片区域,有只小卡车那么大的老鼠,定定站在那里不动,身上覆盖白雪,宛若一座冰雕。

  叶逢时猜测它在思考鼠生。

  鼠鼠在下水道待的挺好的,怎么回不去了呢。

  过了三四分钟,叶逢时飞越十多公里,终于来到了地方。

  “什么情况,冰尸游行?”

  当叶逢时看见异动的源头,不免有些惊诧。

  他的视线透过朦胧大雪,于黑暗中看见一群形态各异的冰尸排成一条长队缓慢前行。

  数量大概有上百头,并且随着队伍的前进越来越多——路上零散的茫然冰尸也加入大部队。

  领头的是头中年大叔模样的强壮冰尸,行动竟然和常人没有太大的差异。

  “耶——这头冰尸不一般啊,比其它的强了好几个档次,怕是打了激素吧?还是说,又是哪位大生物学家的死亡杰作?”

  叶逢时有点诧异,他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大只的冰尸。

  叶逢时没有任何动作,只是静静立于高空,俯视着这群冰尸的行动。

  想知道它们在玩些什么。

  倏然,叶逢时的目光偏移,注意到某栋建筑的天台。

  “呵,还真有不怕死的人敢出来夜游……”

  “他们是在盯梢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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