==============修稿中,请半个小时后再看,见谅哈!!!!
二十多分钟后。
一辆崭新的黑色奥迪A6停在路边,后面还跟着一辆银色大众。
等候许久的徐一可、秦宇等人,这才得以上车。
先前,霞姐去前面路口也没能拦到车,徐一可想到表哥家离这相对近一些,就打电话给表哥来接,还特意叮嘱,带人多开一辆车过来。
主要是,这边拦一辆车就够难的了,如今,又多了秦宇和龚叔,一辆车明显坐不下了,几人也都知道龚叔是秦宇的贴身保镖,谁也不敢提出让龚叔在这等第二辆车再走,同样的,霞姐也不放心徐一可。
其实,这次跟秦宇来燕京的,可不光龚叔一个,而且,在乘飞机来之前,龚叔就对锦湖在燕京这边的大秦安保公司,做了一番安排。
身为秦宇的贴身保镖,他几乎有着和王小蓉同等级别的权限,即,大秦公司在全国各地的安保,他都可以视情况来调动使用。
像眼下拦不到车的窘境,他只要一个电话,跟在暗处的那些安保,就可以将用车立即送到跟前来的。
但,这样做,很容易造成安保疏漏,毕竟少两台车的话,这些人也就没法紧紧跟随,其二,这些安保本就是在暗处警戒的,送车过来,岂不是全暴露了,最后则是,秦宇也没有做出要求,想来,是觉得来这里是找徐一可的,而且,徐家在燕京也算“家大业大”,他们将这些都安排好,反而有些不妥。
秦宇倒没龚叔想的那么多,追来燕京,感觉也是脑子一热的决定。
先前,见面之后,他是想和龚叔找个地方吃饭,然后住酒店,等明天再打电话约徐一可出来逛个街吃个饭啥的,倘若徐一可请不了假要上课,又或有什么事,那他就坐飞机回海沙就行,毕竟,他今晚坐飞机过来,主要目的就是要告诉徐一可,他的真实感受,顺便也再看看徐一可,如今,这两个目的也都达成了。
却不想,徐一可给一个表哥打电话,接着,就告诉他,要带他去见徐爸爸徐妈妈。
龚叔和霞姐,带着行李坐上后面一辆大众,秦宇和徐一可、姚婧,则坐徐一可表哥胡青峰开的这辆新奥迪。
原本,秦宇是想坐副驾驶,让徐一可和姚婧坐后座的。
然。
车停稳,没等他上前呢,姚婧就先挤到了副驾驶去。
见徐一可钻进车里,后弯腰冲自已招手,晚上光线昏暗,见徐一可脸颊晕红,但却大大方方的示意,秦宇也就硬着头皮的坐到了后座上。
他飞来燕京,只是来见一见徐一可,并告诉内心感受的,哪成想,转脸就要去见家长。
当然了,名义上,他以前和徐一可从小学和徐一可打比赛,也见过徐爸爸徐妈妈多次,来了燕京确实该去拜访一下的,何况,上次永新的事,徐一可也因为他陷入险境,于情于理,他来了燕京,自然要上门表示下。
“这是我表哥,叫胡青峰。”望着秦宇略显局促的表情,徐一可有种“大仇得报”的感觉,叫这家伙今天对她乱说一气,明明追到了燕京来,还故意打电话看她“出丑”。
“胡哥,你好。”秦宇听完,忙冲驾驶座转身过来的一个墨镜青年招呼,并做自我介绍,“我是一可的……朋友,我叫秦宇。”
徐一可按着胸口,差点一脚踢过去了,这家伙“报复心”也太强了,刚刚介绍自已时,还特意往她瞅一眼,“威胁”的意味,和明显啊,哼,他也就欺负下自已,不信他真敢介绍自已是她男朋友……
不对、不对,她只是接受了这家伙所说的,接受了这家伙的心意,可从没说过,现在就和这家伙做男女朋友的,更没答应谈、谈、谈恋爱什么的。
戴墨镜的寸头青年,在见到徐一可身边站着个男生时,就惊讶的张大嘴巴了,要知道的,据他所知,表妹转学来燕京后,对男生一向不假辞色,从没和男生走这么近过,更让他惊讶的,表妹竟然还主动招呼让男生一起坐到后座上。
听完介绍,他扭过头,不由上下的警惕打量,男生白白净净的,算是又点小帅,估计是个大学生,恰恰这些,让他有些担心表妹被骗,若是一般男生还罢,最怕的是打探到表妹身份后,故意接近讨好的那类人,更担心,是心怀叵测想利用表妹的。
姚婧眼睛转了一下,立刻拦在徐一可前,开口道,“人秦宇家是宿阳的,一可和他,可是青梅竹马,从小学起就一起打羽毛球了,到现在,每年还打比赛呢。对了,秦宇跟一可一样,今年都只是上高二。”
胡青峰脸上的警戒和疑虑,随之打消,并恍然的道,“噢~我知道了,原来你就是那个经常把徐一可打哭的,是吧。”
“哪有,我哪有被打哭。你们这些人就爱造谣!”徐一可连忙矢口否认。
初中时,因为老是输给秦宇,她是哭过鼻子,但也就仅仅几次而已,再者了,以前被这家伙知道,顶多是嘲笑几句,可现在,她和这家伙都是……都是那种关系了……咳咳,她意思,是有向那种关系发展的趋势,当然不想自已的形象受损!
“对对,你没被打哭,是我们被打哭的!”胡青峰哈哈一笑,加徐一可要拿东西丢来,连忙示意投降,在嘴上做了个拉拉链的手势,后,又冲秦宇转而笑声,“我听姑姑说过,说一可从小就有个打羽毛球的对手,来了燕京,每年还去找你打比赛。我刚才看到你,还以为你是个大学生呢,呵呵,我也是羽毛球爱好者,有空了,咱们也打几场。”
“你就算了吧,就你那羽毛球技术,我都给你给打的哭倒长城!”
显然,徐一可还记着先前造谣的“仇”。
马上她又皱眉对秦宇叮嘱,“我表哥就是一个花花公子,你知道他就行了,以后别跟他一起玩,会带坏你的。”
二十多分钟后。
一辆崭新的黑色奥迪A6停在路边,后面还跟着一辆银色大众。
等候许久的徐一可、秦宇等人,这才得以上车。
先前,霞姐去前面路口也没能拦到车,徐一可想到表哥家离这相对近一些,就打电话给表哥来接,还特意叮嘱,带人多开一辆车过来。
主要是,这边拦一辆车就够难的了,如今,又多了秦宇和龚叔,一辆车明显坐不下了,几人也都知道龚叔是秦宇的贴身保镖,谁也不敢提出让龚叔在这等第二辆车再走,同样的,霞姐也不放心徐一可。
其实,这次跟秦宇来燕京的,可不光龚叔一个,而且,在乘飞机来之前,龚叔就对锦湖在燕京这边的大秦安保公司,做了一番安排。
身为秦宇的贴身保镖,他几乎有着和王小蓉同等级别的权限,即,大秦公司在全国各地的安保,他都可以视情况来调动使用。
像眼下拦不到车的窘境,他只要一个电话,跟在暗处的那些安保,就可以将用车立即送到跟前来的。
但,这样做,很容易造成安保疏漏,毕竟少两台车的话,这些人也就没法紧紧跟随,其二,这些安保本就是在暗处警戒的,送车过来,岂不是全暴露了,最后则是,秦宇也没有做出要求,想来,是觉得来这里是找徐一可的,而且,徐家在燕京也算“家大业大”,他们将这些都安排好,反而有些不妥。
秦宇倒没龚叔想的那么多,追来燕京,感觉也是脑子一热的决定。
先前,见面之后,他是想和龚叔找个地方吃饭,然后住酒店,等明天再打电话约徐一可出来逛个街吃个饭啥的,倘若徐一可请不了假要上课,又或有什么事,那他就坐飞机回海沙就行,毕竟,他今晚坐飞机过来,主要目的就是要告诉徐一可,他的真实感受,顺便也再看看徐一可,如今,这两个目的也都达成了。
却不想,徐一可给一个表哥打电话,接着,就告诉他,要带他去见徐爸爸徐妈妈。
龚叔和霞姐,带着行李坐上后面一辆大众,秦宇和徐一可、姚婧,则坐徐一可表哥胡青峰开的这辆新奥迪。
原本,秦宇是想坐副驾驶,让徐一可和姚婧坐后座的。
然。
车停稳,没等他上前呢,姚婧就先挤到了副驾驶去。
见徐一可钻进车里,后弯腰冲自已招手,晚上光线昏暗,见徐一可脸颊晕红,但却大大方方的示意,秦宇也就硬着头皮的坐到了后座上。
他飞来燕京,只是来见一见徐一可,并告诉内心感受的,哪成想,转脸就要去见家长。
当然了,名义上,他以前和徐一可从小学和徐一可打比赛,也见过徐爸爸徐妈妈多次,来了燕京确实该去拜访一下的,何况,上次永新的事,徐一可也因为他陷入险境,于情于理,他来了燕京,自然要上门表示下。
“这是我表哥,叫胡青峰。”望着秦宇略显局促的表情,徐一可有种“大仇得报”的感觉,叫这家伙今天对她乱说一气,明明追到了燕京来,还故意打电话看她“出丑”。
“胡哥,你好。”秦宇听完,忙冲驾驶座转身过来的一个墨镜青年招呼,并做自我介绍,“我是一可的……朋友,我叫秦宇。”
徐一可按着胸口,差点一脚踢过去了,这家伙“报复心”也太强了,刚刚介绍自已时,还特意往她瞅一眼,“威胁”的意味,和明显啊,哼,他也就欺负下自已,不信他真敢介绍自已是她男朋友……
不对、不对,她只是接受了这家伙所说的,接受了这家伙的心意,可从没说过,现在就和这家伙做男女朋友的,更没答应谈、谈、谈恋爱什么的。
戴墨镜的寸头青年,在见到徐一可身边站着个男生时,就惊讶的张大嘴巴了,要知道的,据他所知,表妹转学来燕京后,对男生一向不假辞色,从没和男生走这么近过,更让他惊讶的,表妹竟然还主动招呼让男生一起坐到后座上。
听完介绍,他扭过头,不由上下的警惕打量,男生白白净净的,算是又点小帅,估计是个大学生,恰恰这些,让他有些担心表妹被骗,若是一般男生还罢,最怕的是打探到表妹身份后,故意接近讨好的那类人,更担心,是心怀叵测想利用表妹的。
姚婧眼睛转了一下,立刻拦在徐一可前,开口道,“人秦宇家是宿阳的,一可和他,可是青梅竹马,从小学起就一起打羽毛球了,到现在,每年还打比赛呢。对了,秦宇跟一可一样,今年都只是上高二。”
胡青峰脸上的警戒和疑虑,随之打消,并恍然的道,“噢~我知道了,原来你就是那个经常把徐一可打哭的,是吧。”
“哪有,我哪有被打哭。你们这些人就爱造谣!”徐一可连忙矢口否认。
初中时,因为老是输给秦宇,她是哭过鼻子,但也就仅仅几次而已,再者了,以前被这家伙知道,顶多是嘲笑几句,可现在,她和这家伙都是……都是那种关系了……咳咳,她意思,是有向那种关系发展的趋势,当然不想自已的形象受损!
“对对,你没被打哭,是我们被打哭的!”胡青峰哈哈一笑,加徐一可要拿东西丢来,连忙示意投降,在嘴上做了个拉拉链的手势,后,又冲秦宇转而笑声,“我听姑姑说过,说一可从小就有个打羽毛球的对手,来了燕京,每年还去找你打比赛。我刚才看到你,还以为你是个大学生呢,呵呵,我也是羽毛球爱好者,有空了,咱们也打几场。”
“你就算了吧,就你那羽毛球技术,我都给你给打的哭倒长城!”
显然,徐一可还记着先前造谣的“仇”。
马上她又皱眉对秦宇叮嘱,“我表哥就是一个花花公子,你知道他就行了,以后别跟他一起玩,会带坏你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