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七十二章 战利品-《渣男的假面人生》

  两个彼此思念的人,终于躺在了一起。

  可仅剩下几个小时后,他们又将分离。

  我俩就这样静静地躺着,谁也没有说话。

  不知道过了多久。

  应该也没过多久。

  时间的流逝,不允许我再去进行幼稚的拖延。

  不管结果如何,我首先要做的事情,便是转过身,好好地看一看她。

  看一看,令我魂牵梦绕的她。

  巧的是,在我转身的刹那,才发现她不知何时,早已侧过身,同样面对着我。

  于是,我在看着她的同时,又可以静静地观察着,她正在看着我时的模样。

  很快,我的眼里,便被眷恋填满。

  这眷恋,一半是看着她时的我的。

  另一半,是我看着她正在看着我时,从她的神情里捕捉到的。

  有那么无数个瞬间,我很想亲她。

  可最后,我所能提起的最大勇气,却只够我伸出手,抚在她的脸庞。

  千言万语,出口时,却又是那句老生常谈:“你一定要幸福啊!”

  她笑靥如花,眼睛弯成了月牙。

  轻轻地,点了点头,“答应”了我的要求。

  点头时,她脸上的皮肤,免不了多次与我搭在上面的手掌摩擦。

  滑滑的,很凉。

  屋内没有开灯。在那仅比一张双人床略大一丢丢的小小空间里,本该漆黑一片。

  还好有走廊的光亮,可以透过门缝挤进来,打在她那并不在我视线中的后背上。

  那微弱的“萤火”,映衬得我俩周遭的氛围,朦胧且暧昧。

  哪里还有暧昧?

  已经他妈的无比清晰了好吗?

  早已久经沙场的我,可以无比地确信,我只要再稍稍地主动那么一丁点,哪怕只是把脸轻轻地凑过去一毫米,或者只是有一丝丝类似的动作,她立刻就会闭上眼睛,迎接我的热吻!

  哪怕是在想象里,我俩接吻的时候,也一直都是闭着眼睛的。

  这一点,无需印证。

  当然,那天以后,我也再没有机会,去印证什么了。

  可以梦想成真的现实里,我却拒绝了将要成真的梦想。

  自始至终,我都与她保持着那种,可以感受到彼此的鼻息,却永远不会令她“窒息”的距离。

  我俩的唇鼻,始终都自由且畅通。

  那种感觉,遗憾的很美好。

  点头的时间,不过一瞬。

  我的手,却没有停下摩挲的动作。

  顺着她的脸庞向下,缓缓地滑过她的下颌。

  逗留了一阵后,便悄然地驶向了她的唇角。

  那是我的双唇,始终渴望,却又从未敢去探寻的地方。

  那一刻,我的触感,是温柔的、滚烫的、颤抖的;

  我的心里,是甜蜜的、想念的、留恋的;

  我的身体,却是无比的静谧与安然。

  那从青春期伊始,便藏在身体里的躁动,在那一刻,消失的无影无踪。

  我突然很想哭。

  虽然此情此景,眼泪顺理成章。

  但我还是忍住了。

  为了获得女人的信任,我总是装作深情。

  却在真正的“深情”,第一次于心田里产生时,选择了表现洒脱。

  我突然掏出了自己的手机。

  那是当初我助阿昆赢下宝泉岭“一哥”宝座后,某位“二代”送给他的“供奉”。

  三星T108,全球手机史上的里程碑之作。

  见我非常喜欢,阿昆又将其转送给了我。

  手机的左上角,还被我用缝衣针,刻下了一个“狼”字。

  “狼董”的“狼”,也是“小狼”的“狼”。

  这是我“靠自己”的“努力”,得到过的最喜欢的“战利品”。

  没有之一。

  我将它放在手心,摊在欣欣的面前,开口道:“送给你吧!留在我这里也没有用了。”

  从进门时算起,时间应该已经过去了很久。

  久到我的眼睛,早已适应了屋内的昏暗。

  不觉间,我眼中的她,轮廓忽然无比清晰。

  见她并未接过我的“遗产”,我笑了笑,命令道:“拿着!东西虽然破了点,好歹是个念想。再说我要当兵去了,部队也不让用手机!”

  听有此言,她便不再犹豫,直接“夺”过去,却连看都未看一眼,便塞到了自己的枕头下面。

  轻声道:“我也听说部队里不允许用手机。”顿了顿,又像是自我安慰道:“但是好在可以写信。”

  见她肯“继承”了我的“喜欢”,我欣慰地“嗯”了一声后,又从兜里掏出了一个MP3,递了过去,交代道:“这里都是咱俩爱听的歌,你也拿去吧!想我的时候,就听听歌。”

  好的感情,一定会让你无比自信。

  譬如那时,我只有确信她一定会想我,才会那么自然地告诉她,“想我的时候”要“怎样怎样”。

  否则的话,我在“安排”这些之前,理应先忐忑地问上一句:“我走了,你会想我吗?”

  我俩之间,已无需这种无聊的问题。

  她再次“夺”了过去,没有丝毫客气。

  “协议”是相互的。“助理”被“狼董”拥有的同时,“狼董”也在被“助理”拥有着。

  她的一切是我的。

  我的一切,属于她也是理所应当。

  所以她的“不客气”,使我非常安心。

  “安心”到我几乎已经忘了,还有一位“南方的朋友”,等在她注定的未来里!

  可我又怎么可能忘记,她的一切,从来就不曾属于过我?

  要不是有“那个人”的存在,我放肆的吻,应该早就狂风骤雨般地落在她的身上了好吗?

  而且,压根就不用等到那一天。

  那一个,天亮即是永别的一天!

  心念及此,我忽然十分愧疚。

  原本的计划里,我是要陪她到最后的。

  最后,我会看着她,微笑着走进“他”的怀抱。

  挥挥手,同光微笑着,给她以最诚挚的祝福。

  怎么也不应像那天那样,在没能看着她真正拥有幸福的时候,又让她独自一人,承受了新的别离。

  还大言不惭地,让她“一定要幸福”!

  失去了我的守护,她他妈的怎么会幸福?

  我离开的选择里,并没有考虑她的因素。

  却在走的时候,给她留下了最深的遗憾。

  所以我不能,也不配去吻她。

  所以我的身体,才会在那一晚始终都没有勇气,去生出一个男人该有的欲望与反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