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四十八章 凤凰花开的路口-《渣男的假面人生》

  众人得令而动,霎时间尘土飞扬。

  七八位热血青年,就这样飞驰而去。

  妈了个巴子的,我这一生,遗憾之事难以计数。

  但若要排出前十的话,当初没能揍成红雷一事,必占其一!

  当他们带回“让那小子给跑了”的消息时,距“撒丫子”开追,早过去了二十分钟有余。

  这段时间里,我给已经到家的小狼,打了一通电话。

  聊天的内容,虽已随着记忆模糊。

  但挂掉电话后,我曾狠狠地踹了她家楼下的垃圾箱一脚这件事情,我却记忆犹新。

  在多年以后的又一通电话中,小狼曾忽然想起此事,“认真”地问道:“我们家小区的保安,后来没抓住你啊?”

  时隔已久,我一时并未猜到她为何有此一问,遂不解道:“你家保安闲的啊?抓我干啥?”

  她笑道:“谁让你把我家楼下的垃圾桶给踢坏了的!”

  我不禁恍然。

  原来她也始终没有忘怀,当初那个连头发丝里都充斥着“热血”的翩翩少年。

  我邪魅一笑,问道:“你还是喜欢我的,对吧?”

  她冷哼一声,皱眉道:“我那时候年轻。但现在我长大了,口味早就变了!”

  我不服道:“你就继续撒谎吧!当初就是信了你的口是心非,才将你放跑的!”顿了顿,我又半真半假地玩笑道:“不过你这一次也有可能没有说谎,毕竟我也变了,你的口味当然要随着我的变化而变化了!”

  她亦莞尔,不再解释。

  片刻的沉默后,我俩便默契地挂掉了电话。

  时间已到,她该去接她的孩子了。

  我也一样。

  我们终于都有了各自的家庭,也有了身为父母的责任。

  只是那个属于我俩的“精灵”,生命却在二零零五年的六月,被一粒价值“六十块钱”的药丸,永远地给带走了。

  在那个荒唐的年代,“生命”总是那么的轻薄。

  可惜这段共同的“经历”里,我却并没有给小狼留下什么好的印象。

  回顾我的诸多表现,只能说是差劲儿得离谱!

  所以对于她的离开,我始终深表理解,毫无怨言。

  2005年4月,林志炫先生推出了一首由陈熙先生作曲,楼南蔚女士填词而成的千禧年经典“毕业曲”,《凤凰花开的路口》。

  时至今日,它也成了为数不多的几首,每遇电台播放,我都会在无意间跟着哼唱几句后,又会刹那“黯然”的曲目。

  我虽没有见过凤凰花开,但却一直记得,有哪些花朵,曾经“鲜红了”我的青春。

  “又到凤凰花朵开放的时候,想起某个好久不见老朋友。

  记忆跟着感觉,慢慢变鲜活。

  染红的山坡,道别的路口。

  青春带走了什么,留下了什么?

  剩一片感动,在心窝。

  时光的河,入海流,终于我们分头走。

  没有哪个港口,是永远的停留。

  脑海之中,有一个,凤凰花开的路口。

  有我最珍惜的朋友。

  也许值得纪念的事情不多,

  至少还有这段回忆够深刻。

  是否远方的你,有同样感受?

  成长的坎坷,分享的片刻,当我又再次唱起,你写下的歌。

  仿佛又回到那时候。

  时光的河,入海流,终于我们分头走。

  没有哪个港口,是永远的停留。

  脑海之中,有一个,凤凰花开的路口。

  有我最珍惜的朋友。

  几度花开花落,有时快乐有时落寞。

  很欣慰,生命某段时刻,曾一起度过。

  时光的河,入海流,终于我们分头走。

  没有哪个港口,是永远的停留。

  脑海之中,有一个,凤凰花开的路口。

  有我最珍惜的朋友。

  给我最珍惜的朋友。”

  我的“二零零五年”,是一个填满了“离别”的年份。

  那一年,我说过了许多“再见”。

  说“再见”时并未想到,最后的许多人,竟真就再也未见。

  这首《凤凰花开的路口》,很适合用来当成那一年的注解。

  高考刚结束的那段时间,我与小狼正深陷“第二次”热恋。

  她因为成绩不理想,颇受她那个很要面子的父亲的诟病。

  在屡次地训斥与责难中,小狼便有了要来宝泉岭陪我一起“蹲监狱”的想法。

  “复读”,成了她逃避家庭重压的手段。

  得知这个计划的我,当然开心到爆炸。

  每天都活在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期待里,喜不自胜!

  但毕竟年轻,不懂处理感情。

  经常性的争吵,总会不时地发生。

  又因为是“异地恋情”,多数时间里,只能靠“QQ”交流。

  在某次争吵后的长篇道歉“信”里,我虽洋洋洒洒地“写”下了许多保证。

  但在那些“城府不深”的内容里,却总会“此地无银”般的反复强调一种心情——对她不能来宝泉岭与我一起回读一事的担忧。

  不巧的是,从不挂“QQ”的她,那天偏偏就将这个“通信工具”挂在了家里的电脑上。

  而那位一直习惯于“掌控”其姑娘一切的狼妈,便极为“正好”地成了这篇“文章”的第一位读者。

  一个四十多岁的成年女人,自然一眼便看透了贯穿文章始终的“洗脑”之意。

  “来吧宝贝,我就在宝泉岭等你。来这里,我会好好爱你!”

  事实上,在这之前,小狼早就提醒过我要保密。

  “如果我爸妈知道你也在宝泉岭上学的话,是打死都不会同意我也来这里复读的!”

  因为我的“按耐不住”,导致事情的发展,理所应当地朝向了最“坏”的一方。

  没等小狼再度表达复读的想法,狼妈便主动与小狼挑明道:“你就死了复读的念头吧!我可跟你丢不起那人!就为了处个对象,大学都不念了,非要追人家到宝泉岭去!你还要不要点脸了?”

  小狼当然要脸。

  她这一生,最要的就是“脸面”。

  虽然她是无辜的,但在“事实”面前,又百口莫辩。

  就算是这样,当她质问那个“陷她于不义”的“我”时,我却依旧表现的很是不以为然。

  打死不肯认错的结果,就是她走时,可以有了更多“决绝”的理由。

  其实,我很后悔。

  虽然,我从未与人讲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