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34章 八卦-《母子双穿越,儿子是我的金手指》

  郭夫人的话让尔雅一头雾水,但她也猜到张九娘这样的人迟早把自己作死。

  因此,尔雅一脸幸灾乐祸询问郭夫人道:

  “快给我说说她怎么个活该?”

  郭夫人端起身旁的茶盏喝了口噶茶,看屋里没外人这才对尔雅道:

  “说起来这事也跟咱们有些联系,你还记得当年咱们和王姐姐去茶楼喝茶。

  结果遇到了一个逃奴,最后被张氏买走了的事吗?”

  此事尔雅当然记得,她连连点头。

  郭夫人撇撇嘴继续说道:

  “当年我就看出来那个逃奴不是个好的。

  眼角眉梢都是算计不说,还生的妖娆妩媚,一看就是个搅家精。

  幸好怎么说咱们也没要她,最后她不是被张氏带回家了吗,结果你猜怎么着?”

  郭夫人挑眉看着尔雅,尔雅摇了摇头。

  她前两年都不在京中,这两年京中发生了什么事着实不知道。

  看到尔雅摇头,郭夫人眼中满是幸灾乐祸,她捂嘴笑道:

  “没过三月那逃奴就爬上了荣家大爷的床。

  荣家大爷你知道吧,就是荣家老夫人的嫡长子。

  大名叫荣盛泽的那个,正是张氏的丈夫。”

  听到这话尔雅心中竟没多少意外,那个逃奴一看就不是安分的女子,她会爬床也不是什么稀奇事。

  “然后呢?张氏就没闹?她就这么忍了?”

  尔雅迫不及待问。

  郭夫人拍了拍她的手:

  “你听我给你说啊,那逃奴手段了得,勾的荣家大爷是神魂颠倒。

  两人厮混了很久,最后竟被张氏亲自捉奸在床。

  亲手救回来一个白眼狼那张氏哪能愿意。

  在荣家闹的那叫一个厉害,可她哪里别的过男人,荣家大爷是铁了心要纳逃奴为贵妾。”

  尔雅皱眉不解:

  “荣大人和荣老夫人就不管管?任由儿子跟一个逃奴厮混?还让他把一个逃奴纳为贵妾?”

  古代妾通买卖不错,可那是贱妾,贵妾若是生下儿子,是有机会上族谱的。

  大户人家的主母可以发卖贱妾,却不能轻易发卖贵妾。

  那逃奴说是奴仆,可之前却是一个富商的枕边人。

  她身份低贱不说,还不是黄花大闺女。

  荣家这么大的家族,任由嫡子把一个破了身的逃奴纳为贵妾?真不怕闹笑话吗?

  郭夫人却叹了口气:

  “谁让张氏当时嫁到荣家也快有两年了,却迟迟没生下儿子呢。

  荣家老夫人早就有给儿子纳妾的心思了。

  反正这事闹到最后那逃奴还是被荣家大爷纳作了良妾。”

  尔雅越听越疑惑:

  “那按理说这都是前好几年的事了,发生这事时我在京中呢,可我怎么一点也没听到消息?”

  郭夫人笑笑:

  “这又不是什么光彩事,荣家哪会让此事外传,按的可紧了,咱们哪能听到风声。

  直到前年,那时你已经不在京中了,所以不知道。

  那逃奴竟给荣家大爷生下了一个儿子。

  荣昌泽如今都多大了,女儿都有五个了,这才得一个儿子。

  荣家老夫人欢喜的哟,把孙子的洗三办的那叫一个隆重。

  京中有头有脸的人家她都给请了,我也跟着去凑了热闹。

  结果你猜怎么着,张氏在洗三上闹了起来,把这事从头到尾抖搂了一遍。

  外人这才知道荣家大爷的长子是一个富商的逃奴生的。

  当时这事闹的人尽皆知,京中沸沸扬扬传的全是荣家的闲话。

  连御史都参了荣大人治家不严的罪名,先帝当时精神不济,只训斥了荣大人。

  但荣家大爷遭了贬,好好的大理寺丞,被贬到外地做县令去了。

  荣家老夫人恨张氏毁了儿子的前途,不许她跟着荣家大爷去任上。

  把她留在家中天天折磨,她可不就老了吗。

  唉!张氏至今没有儿子,夫妻情分也散干净了。

  如今丈夫去了任上,公公婆婆又恨死了她。

  她这日子才真是过的全是苦水,一点盼头都没有。”

  尔雅也有些唏嘘,想当年她虽然觉得张九娘是个圣母。

  可那时她是何等的娇俏活泼,如今却把日子过成了这样。

  尔雅情不自禁感慨道:

  “如此倒不如和离,也算解脱,生活说不定还能重新开始。”

  郭夫人听到这话一愣,下意识反驳:

  “女子怎能和离?”

  尔雅却道:

  “为何不能?”

  郭夫人皱眉:

  “女子和离了先不说名声有多难听,还连累娘家也跟着丢人,不行不行。”

  离婚在现代很多父母都觉得丢人,更别说古代。

  且和离也就是说着好听,和离的女子外人会潜意识觉得你就是被休的,连娘家都会跟着丢人。

  尔雅反问郭夫人:

  “那你说张氏这处境,她不和离不就是在等着被婆婆磋磨死吗?”

  郭夫人沉默了,良久才道:

  “她就是要和离永昌侯府也不会同意的,荣家更不会同意,荣家只会同意休妻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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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尔雅说:

  “那就休妻,她还年轻,只要离开荣家,未必不能再博一番天地出来。

  反正留在荣家,她只有死路一条。”

  郭夫人叹了口气,也觉得这事难办,但转头又想起此事跟自己没关系啊。

  她瞬间松了口气:

  “管她呢,反正此事跟咱们没关系,咱们看笑话就成。”

  郭夫人茶盏又抿了口茶水,心里却在庆幸,好在当年她把闺女嫁进了卫家。

  卫家人厚道不说,女婿没有花花肠子还十分上进。

  如今她女婿年纪轻轻就已经官至三品,身边还干净,连个通房都没有,就守着她闺女一心一意过日子。

  如今京中谁不羡慕她闺女嫁的好,家里一点糟心事都没有。

  她女婿更是眼看着将来能入阁的人,一想到此郭夫人心里就美的很。

  还是她女儿有福气,现在又生下两个儿子,后半生有了依靠。

  再也没有比她闺女更有福的人了。

  郭夫人跟尔雅聊完八卦后连饭都没吃就告辞了。

  这次她来卫家说是看女儿和外孙的,但大部分时间都跟尔雅凑在一起说八卦。

  何琇莹见娘亲跟婆婆说完话就走了,忍不住在心中吐槽自己母亲。

  这到底是来看闺女和外孙的,还是来找婆婆闲聊打发时间的。

  郭夫人走后,尔雅琢磨着她给自己说的八卦有没有什么可利用的地方。

  这段时间她虽然跟谢书蘅的关系越来越亲厚,她也出手帮了谢书蘅不少忙。

  但谁也不知道她是不是个白眼狼,将来等用得上她的时候,她却使不上劲儿。

  事关孙子的学校选择,尔雅总想更保险些。

  若是尔雅手里能有些更实用的把柄。

  将来谢书蘅嫁到荣家的的女儿需要求着她帮忙。

  那到时候等她需要谢书蘅出手帮忙时,她想不认账都不行。

  尔雅心里不停的琢磨这点事,卫岳回来时她还在思索着。

  卫岳看她活的这么累,想着一定要带她出去放松放松。

  眼下已经是三月,外面春暖花开的,卫岳也没提前给尔雅打招呼。

  第二天直接拉着她到郊外踏青散心。

  此时桃花开的正好,樱花杏花也不逊色。

  春闱还没放榜,留在京中等着看榜的学子闲不住,这个时候也不必再日夜苦读,都跑出来游玩了。

  还有许多未出阁的女儿家,也趁着天光正好出来走走。

  尔雅看那些留京的举子穿的人模狗样,聚在一起高谈阔。

  却在眼角余光看到有年轻女子看向他时,更加昂首挺胸。

  天空中不断飞着各种纸鸢,一片热闹的景象。

  卫岳陪着尔雅看这人间春色,温声道:

  “出来走走感觉好多了吧。”

  尔雅点了点头,出来放松下心情的确也跟着开阔起来。

  卫岳看尔雅点头又道:

  “到咱们这个年纪,就该享享清福,你看谁像你,整日忙的团团转。”

  古代人活七十古来稀,五六十岁去世的人比比皆是。

  尔雅这个年纪在现代还远远达不到退休标准,可在古代已经算是老人家了。

  尔雅叹了口气:

  “这还不是不想承认自己老了。”

  卫岳笑笑:

  “你本来也不老。”

  说完他还拉着尔雅去凑热闹,远处有人赛诗,气氛很热闹,两人也跟着去看。

  他们选了一处高点的地方围观,赛诗是一群举子。

  听他们的口音就知不是京中本地的读书人,来自五湖四海的。

  他们此次赛诗的题目是“春色满园”。

  人人都可参加,作诗做的最好的可以得到一个粉色芙蓉石雕刻的桃花玉佩做头彩。

  那玉佩十分漂亮,得到它的学子拿去送心上人正好合适。

  很多有了未婚妻或心上人的学子蠢蠢欲动,纷纷参加。

  尔雅还看到孙富贵,没想到他也在此。

  孙富贵与几个在京中结识的学子都上场参加了。

  赛诗的规矩很公平,每个学子都可以把自己现场写的诗大声朗读出来。

  围观的众人觉得好,可以进行投票,得票最多的诗就是最终的赢家。

  尔雅站的地方正好能听到他们大声朗读诗的声音。

  她看到孙富贵脸上挂着笑意站出来,然后向人群拱手示意,接着便大声吟咏:

  “篱外东风破冻痕,一园芳事渐纷繁。

  桃枝缀粉香初绽,柳线垂青影自翻。

  燕啄新泥穿牖过,蜂寻蜜蕊绕栏喧。

  莫言深院关不住,春色已浮柴门前。”

  围观的人群很给面的鼓起掌来,人群中有天生的气氛组在,还大声叫好。

  只是孙富贵念完自己的诗后,投票的人却寥寥无几。

  尔雅的鉴赏能力一般,她也不知道孙富贵这首诗到底是几流作品。

  只是看人群中投票的人少,想来这诗算不得有多出众。

  孙富贵念完自己的诗没多久,没过多久又有一白衣男子站了出来。

  他一站出来人群中就轰动了,尔雅本以为这位白衣男子是什么名动天下的才子,才能惹得在场的围观群众都跟着兴奋。

  结果她仔细听了一耳人群中讨论的声音,却发现大家都在说:

  “这位公子是谁?生的真是俊美。”

  “这么俊秀的公子,若是会试榜单有名,到了殿试说不准会被点为探花呢。”

  “先帝在的时候还真说不准,当今圣上可不看脸。”

  “这位公子的相貌都快赶上当年名动天下的卫六元了。”

  “比之卫六元还是差了些。”

  尔雅本以为引起人群轰动的是学子的才华,万万没想到众人在意的却是颜值。

  长的好看的人还真是到了哪都占便宜,受欢迎。

  尔雅也仔细打量了下场上白衣书生的长相,发现的确是位俊美的公子。

  他一身白衣,广袖垂落时如流云漫过青石,领口袖口绣着几枝淡墨竹影,更衬得身姿挺拔如松。

  但尔雅一眼就认了出来,这是云衣阁曾经出品的一款衣服,名叫“白衣卿相”。

  云衣阁所有的分店所在的府郡,限量发售三件。

  这位学子能买到这款衣服,想来家世不错。

  不过这位书生的确也衬得起这款衣服,他面如敷粉,却不是寻常脂粉的轻浮。

  而是透着玉石般的温润光泽,眉峰斜挑如远山含黛,还透着一股书卷气。

  鼻梁高挺,唇线分明,唇角含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。

  他朗读自己的写的诗作时,声音清越如玉石相击。

  抬手拂过鬓角时,露出的手腕皓白如玉。

  指尖修长,握笔的姿态都带着几分雅致。

  看到他会让人情不自禁感叹,这世间竟有这般集清朗与俊逸于一身的人物。

  尔雅看到围观的人群被这位白衣学子一举一动迷的个个都是星星眼。

  他朗读完自己写的诗后,围观的人群更是争先恐后的给他投票。

  可哪怕尔雅这种品鉴水平一般的人也能听出,他的诗也就跟孙富贵的水平半斤八两。

  孙富贵的诗无人问津,这位却得了在场人群八成的票数,真是个看脸的世界。

  这还哪里是赛诗会,明明是赛脸会还差不多。

  尔雅想着若是今天卫辞过来,估计他就是站在台上随便写个一片两片三四片,定然也能夺魁首。

  毕竟在场的围观群众投票,压根不是不是看诗本身,而是看脸。

  怪不得正经比赛都要请德高望重的大家当评委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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