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46章 刀要快-《大明辽国公》

  未几,赐婚圣旨快马加鞭传至辽东。信使高呼:“常孤雏接旨!”

  常孤雏赶忙整冠束带,率众人跪地恭迎。

  听闻圣上旨意,赐他与徐妙锦喜结连理,常孤雏心中既喜且敬,谢恩接旨。

  此后,常孤雏即刻着手准备。

  一面差人快马奔赴京城,与徐家商议婚期诸事;一面命人在辽东驻地张灯结彩,筹备大婚所需物件。

  他亲自挑选上好的绸缎锦帛,用以制作喜服;又精心筹备各类珍稀礼品,预备送往徐府。

  山东之地,新政推行有序。

  其间,或逢田赋核算之纠葛,或遇民生安置之繁难,诸般大小阻碍,纷至沓来。

  然官府上下一心,悉心筹划,百计斡旋。

  每有难处,皆群策群力,寻机破局。

  是以,虽历经波折,却终能化险为夷,有惊无险。

  新政于山东渐次落地,百姓渐受其惠,城乡气象,亦随之日新。

  山东之地,户籍改革旋即提上日程。

  往昔士农工商,各安其业,格局井然。然时移世易,此番改革,旨在破旧立新。

  官府颁令施策,打破固有樊篱,使民众择业不再拘泥旧规。

  农人或可营商,商贾亦能习文求仕。

  此变革之下,旧格局被破,诸业重组。

  百姓顺应时势,各展所能,一时之间,山东大地,气象焕新,尽显蓬勃之态。

  尤可称者,于此次变革中,“商人家庭不得为官”之规,受极严限制。

  往昔此规虽存,然执行或有疏漏。

  今番山东新政推行,各级官吏严守此制,于入仕之人详加盘查,稍有商贾家庭背景涉入,绝不姑息纵容。

  凡欲通过不当手段规避此规者,一经查实,严惩不贷。

  如此一来,此禁令得以切实贯彻,官场风气为之一正,新政推行之路,亦少却诸多纷扰。

  官员不得从商,究其本,乃为筑牢权力与市场间之壁垒,以防公权沦为个人谋利之器。

  此规背后,深蕴对权力本质、市场规律及社会公平之考量。

  权力者,受托于民众,当为公所用。

  若官员涉商,极易以权谋私,损公肥私,使权力失其公正,背离为民之宗旨。

  市场之规律,贵在公平竞争、自由交易。

  官员从商,凭借权势干预市场,破坏公平秩序,扰乱经济之常轨。

  而社会公平,赖于公正之权力与有序之市场。官员经商,破坏此二者平衡,致贫富不均,社会失序。

  故设此规,实乃维护权力之公义、市场之有序、社会之公平也。

  权力之核心,在于其公共属性,其运作当以公共利益达于极盛为鹄的。

  而商业之核心,则系于逐利之性,力求个体或资本之收益臻于最大化。

  此二者若相叠加,必生龃龉,且难以调和。

  盖官员操审批、监管之权,若涉足商业,极有可能假公济私,为其关联企业铺就坦途,或凭借政策偏向,排挤同业竞争之对手,致使市场公平之态遭毁。

  试举例明之,若某地方官员兼营企业,于土地出让、项目招标诸事之中,极有可能为自家企业谋取特殊之遇,如此行径,对其余市场主体而言,显失公允。

  此非独损市场之公平,长此以往,更将侵蚀民众对权力之信任,扰乱经济之常序,危及社会之稳定。

  是以,严禁官员从商,实乃维持权力公正、市场有序之要务也。

  官员从商,易成利益闭环,滋生腐败之险。

  其一,官员或以隐秘之法,持有企业股分,借手中权势为企业谋利,而后暗地收受红利。

  其二,企业亦可能借“聘任”官员亲属,或馈以“顾问费”等手段,行变相行贿之实,图得政策之便。

  此等权钱交易之举,不独侵蚀民众对官府之信任,更使资源配置失序。

  本应流入高效企业之资金、项目,因权力干预,转而流向低效却有“背景”之企业。

  如此,经济活力受掣,发展滞碍,实乃社会之疾、民生之患。

  故须严令禁止官员从商,以正官场风气,保市场公正,促经济康健前行。

  禁官员从商,究其本质,乃借制度之设计,令权力行于光天化日之下,使市场于资源配置间操持决定性之权柄。

  此举非独为肃贪反腐之所需,实乃维系社会公平、护持经济稳健发展之底线要求。

  权力者,本应司职公共服务,归其本位,方得民心;商业者,当遵市场之规,循规蹈矩,始能有序。

  唯其如此,方能达致“权为民所用”与“市场有效率”之双赢局面。

  若权力与商业无序交织,必致乱象丛生,公平受损,经济蒙害。

  故严守此禁,于国之兴盛、民之福祉,皆有莫大之益。

  士绅豪族对此多有异议。

  彼等虽口头上轻贱商贾,然其物质生计,实则仰仗商贾以聚敛财富。

  平日里,士绅豪族常以清高自诩,视商贾为逐利之徒,不屑与之为伍。

  然暗中却与商贾往来频繁,借商贾之力,或营商取利,或于田产贸易诸事上,借商路、商资扩充家业。若无商贾操持经营,其奢靡之物质生活,恐难以为继。

  故而,虽心有不屑,却又难舍商贾所带来之财利,内心纠结,意见丛生。

  士绅豪族心怀怨愤,因禁令损其与商贾勾连之利,遂暗中鼓动商人滋事。

  一众商人受其蛊惑,或聚众于衙署之前,喧闹叫嚷,提出无理之求;或罢市歇业,致市面混乱,民生受困。

  山东官府见状,果断出手,行铁血镇压之策。

  衙役捕快奉令而出,迅速将闹事者围控。

  对为首煽动之人,毫不留情,当即拿获拘押;对附和之众,亦晓以利害,严词喝止。有敢违抗者,施以惩戒,以儆效尤。

  经此一役,闹事之风顿息,市面渐复安宁,新政推行之路,暂除梗阻。

  变革之道,难免流血。

  古往今来,革新之举,皆触动固有之利,势遇重重阻抗。

  欲破旧立新,必克艰难险阻,其间冲突纷争,在所难免。

  变革者矢志前行,不惧险阻,常以坚毅之躯,抵千钧重压。

  而旧制既破,新局待兴,过程之中,流血牺牲,实难避免。

  然此血非空流,乃为开创新局、谋众人福祉,虽痛犹荣,终能引领前路,达致光明之境。